自《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被限制在企业员工总数10%以内,这让很多企业犯难了。
主要有以下3种企业困境:
1、国有企业受限于编制管控,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是突破编制的较好办法;
2、民营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更多考虑的是弹性用工控制企业风险;
3、外资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更多解决的是全球人力成本规划的限制问题;这三类企业都有劳务派遣用工的需求,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几乎斩断了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念想,让正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犯难了。
我们了解到:“要做到合法用工,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就要采取办法,让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合法化”而 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 是最合适的一种。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共同点:
一、用工单位均无需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二、都是规避对用工编制、工资总额的控制的手段
三、一般情况工作地点都是在用工单位
通过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比较,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是最小的,也最具操作性。不管是国企、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劳务派遣员工收归自有是很困难的,而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转换成岗位外包才是大势所趋。
现在用工单位很多的都采用劳务派遣这样的用工方式,那为什么这样的用工单位会得到这么大的发展呢,总结下来有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原因。劳务派遣公司在从事这么多的年的劳务派遣方面总结出了劳务派遣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劳务派遣按具体用工模式的主要分类:完全派遣,由派遣机构承担一社保代理公司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劳务派遣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短期或项目派遣,用工企业自行招募、选拔社保代理、培训人员,再由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机构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转移派遣,用工企业为了某个项目而委托派遣机构聘用派遣相关的专业人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政府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专业从事劳务派遣公司。